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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约会成功”就好胡来?
时间:2010-08-06  作者:楼顺忠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现年33岁的兰溪人孙某是一个网民,他与金华的何女士在网易同城约会上相识。同城约会在会员资料页面上有个约会他的按钮,通过点击可以发出约会邀请。若对方同意,则会在约会管理里面显示约会成功

  三个星期前,孙某在网站上向何女士发出约会邀请,何女士点击同意,两人约会成功。孙某成功进入何女士的网上个人空间,看到她的照片,很是动心。618日,他专程从兰溪过来,请何女士吃了一顿必胜客大餐,又陪何女士逛街,花了1000多元钱给她买衣服。两人逛到晚上8时许,何女士提出要走,说妈妈催她回家。孙某一听着急了,约会成功了怎么还要走呢,于是要求何女士等他安顿好才能走。

  随后,孙某在火车站边上一家宾馆开了房间,并要何女士送他上去。在房间门口,何女士又说要走。孙某哄她进去,关上门就冲上去抱她。何女士不愿意,他竟拳打脚踢,对何女士施暴。此时,保安过来送押金单,敲了半天没人开门,孙某掐住何女士脖子不让其发声,在房间内大喊,你走开,我在和女朋友亲热。等保安走开后,实施暴力将其强奸。

  趁着孙某倒开水的时机,何女士光着身子跑了出来。孙某看何女士逃跑,也赤条条地追了出来,抓住了何女士,两人扭打在一起。叫喊声惊动了保安,保安上来巡查,在消防通道内找到这对光溜溜的男女。何女士大喊救命,保安这才明白,原来亲热是假,强奸才是事实。

  讯问中,孙某还始终认为两人已约会成功,一口咬定何女士是自愿的。82日,孙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婺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办案检察官指出,网上约会与现实生活中的恋爱有很大的区别,接受网上约会并不等于现实生活中接受了对方,更不能以网恋作为现实生活中强迫对方接受某些不合理要求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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