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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假修窗帘真行窃 不思悔改三进宫
时间:2010-09-17  作者:范宝华 袁向群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单位办公室来了窗帘修理工,你会觉得有什么不妥吗?正是由于大多数人的疏忽,才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且屡屡得手。917日,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余文平被兰溪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810上午,曾经二次犯盗窃罪,分别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的江西省德兴市人余文平,以修理窗帘为名,窜至兰溪市一家通信公司。在该公司10楼办公室,余文平以修剪一些窗帘边毛为由,对好好的窗帘进行“修理”,并故意搬弄郑某的办公桌,变相将郑某赶出办公室。想着反正还有4个人在上班,郑某便顾自离开办公室办其他事去了。但是没过多久,等郑某再次回到办公室时,却发现自己放在背包中的300元钱没有了。与郑某遭遇相同经历的还有该公司的一名王姓员工,他的一只手包也被余文平偷走,内有现金2870元及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后在该公司保卫人员的围堵下,将正逃到该公司通往地下室楼道前的余文平抓获,并找到被余文平扔弃在附近地下室的手包。随后余文平被扭送到当地派出所,办案民警从其身上发现郑某夹在失窃现金中的私人物品。

经侦查,犯罪嫌疑人余文平在此之前,多次利用同样手段,专门对办公场所实施盗窃行为。从4月份到7月份,先后在金华市范围内的东阳市、金东区、婺城区和兰溪市的旅行社、保险公司、广电中心等单位,6次窃得现金19300元和价值4000余元的购物券,另外有多张身份证和银行卡等物。在盗窃被抓的同日上午,余文平就已在该市另一家通信公司盗得徐某挂在椅子上的背包内皮夹,内有人民币300余元及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等物。在此特别提醒相关单位,加强值班登记,提高防范意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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