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发生争执,打不到人便以砸他人家大门玻璃出气,不料飞溅的碎玻璃扎伤无辜儿童的眼睛,9月16日,经兰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柳增明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受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74900元。
去年12月27日,兰溪市横溪镇村民柳增明在邻居家开设的一家代销店里喝了点酒后,邀人一起开始打牌消磨时间。同村村民施某也来小店喝酒,喝好后见柳增明在打牌,便坐在旁边观看。孰料因为几句言语不合两人发生争执,期间,柳增明被施某几次推倒在地,在众人劝解下,施某被其妻拉回家中。为避免再次引起冲突,施某的妻子将自家大门关上。哪知柳增明依然不依不饶,捡起旁边的木棍砸碎施家大门上的玻璃,而飞溅的碎玻璃将屋内施某儿子的左眼扎伤。经法医鉴定,施某儿子的伤势已构成重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