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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购买二手车仍需关心保险—车辆用途改变等情况可能使新车主无法享受原保险
时间:2010-09-26  作者:楼顺忠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直到发生车祸,陈某才知道车辆的交强险已失效,他不得不为此支付了一大笔本不需要自己承担的赔偿金。尽管新《保险法》做出了保险跟车走的规定,但并不意味着车主购买二手车后可以不闻不问,保险到期、车辆用途改变、司机情况差异,都可能使车主无法享受这份保险。因此,人们在购买二手车后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过户手续并按时续保。

  

  肇事才知保险已过期

  今年5月的一天,陈某驾驶买来才一个多月的小货车,在我市金九线撞上了同方向步行的市民王某。

  事故发生后,陈某托闻讯赶来的朋友将伤者送往医院,自己则翻找肇事车辆的保险资料。在核对资料时,陈某才发现这辆小货车已经脱保,这意味着全部赔偿金额必须由自己掏腰包。为减少损失,陈某将肇事的小货车开到别处停放,向朋友借来一辆同类汽车开到现场,将玻璃砸破,并对赶到事故现场调查的民警说,发生交通事故的就是现在这辆小货车。

  次日上午,陈某主动向交警部门坦白了其伪造事故现场企图骗保的经过。当天下午,车祸受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陈某赔偿了受害人家庭的损失。

  

  保险跟车走仍需防拒赔

  去年101日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第49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受让人直接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也就是说,购买二手车后,新车主享有原车主的保险。值得注意的是,新《保险法》还有如下规定: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过户变更手续,保险公司可依据危险程度增加情况增收保费或解除合同,否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责任。因此,为避免出险后被拒赔,购买二手车的新车主应及时办理保险过户手续。

  

  及时告知以防骗保

  二手车退保的款项到底应该归谁?由于保险情况也是二手车车况的一部分,业内人士一般认为,二手车交易之前发生的退保,退回的保险费应归原车主,而一旦交易成立,这笔钱就应该交给新车主。但是,由于目前保险公司无法与车管所共享车辆资料,大多数时候保险公司无法第一时间得知车辆已过户。在车辆转让后、保险没有及时过户的情况下,原车主往往可以轻松办理退保手续,退回之前缴纳的部分保险费。

  上述类型的骗保案件此前已发生多起。保险公司有关人士指出,只要车主在车辆过户后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尽到告知义务,就可以避免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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