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某今年31岁,永康人,高中毕业后就一直自己打拼事业,现在拥有一家自己的工贸公司,妻子是自己的贤内助,八岁的儿子乖巧懂事,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今年2月份,夏某突发奇想着要是有把枪就好了,平时可以打打鸟,供自己射击娱乐。于是就到网上查找,最终以1.2万余元买了一支气枪和1600发气枪铅弹。
谢某是夏某的朋友,今年24岁,在市区开了个超市,6月份刚做了爸爸,小日子过得挺滋润。
8月13日这天,夏某联系谢某,说一起出去打鸟,当天店里生意不景气的谢某一口答应。
下午1时许,夏某从永康开着自家的越野车来到了谢某的超市,两人一起来到金东区江东镇郊外。一路上,谢某开车,夏某就用气枪打鸟。在路边打了一只鸟后,两人决定来到边上的小树林继续打。
此时,对面开过来一辆巡逻警车,示意谢某停车接受检查。这时,两人意识到要出事情。
“待会儿警察问你,你就说枪和子弹都是你的,我会保你出来的。”夏某在停车前和谢某说。
谢某是个重义气之人,以前夏某帮了自己不少忙。心想如果夏某被关进去,他一个办厂的损失会挺大。而自己顶替他承认的话,大不了拘留几天,就会被保出去的。
不容多想,警察已经在车里查出了气枪和子弹。被问到气枪和子弹的归属时,谢某不假思索说是自己从网上买来的,为了打鸟给产妇滋补身体。
两人被警察带到派出所问话,谢某依然坚持说枪支弹药是自己买的,而夏某是陪着自己出来打鸟的朋友。先后两次,谢某向民警作虚假陈述,谎称气枪及铅弹是自己购得所有。
谢某原本以为持枪打打鸟没有那么严重,最多也就拘留几天。得知自己不能被取保候审,谢某想到老婆和两个月大的女儿,终于说出了事情的真相。
此时的谢某后悔莫及,因为自己想帮朋友逃脱罪名的所谓义气行为也已经触犯法律,构成包庇罪。
经鉴定,被扣押的气枪为制式气步枪,具有致伤能力;被扣押的1000余发子弹为制式气枪铅弹。
10月22日,谢某和夏某被金东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涉嫌罪名分别为包庇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检察官点评:哥们义气要慎用,不然会给自己惹上麻烦,严重的话还会触犯刑法。法律链接:我国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予以包庇,构成包庇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