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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宽严相济解古稀老人囹圄之惑 东阳市检察院化解矛盾于无形
时间:2010-11-10  作者:王攀 洪美玲 胡哲南  新闻来源:东阳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王攀 洪美玲 记者胡哲南)记者日前从东阳市检察院获悉,自2009年以来,该院审查起诉犯罪的27名老年人中,只有6人被判处羁押刑。

  太感谢了,我们不用坐牢了。当两名林姓老人听到东阳市检察院对她们作出了相对不诉处理,一颗忐忑不安的心放下了。2009630日下午6时许,因要去医院看病人,两名老人决定去超市买点水果。当她们买好水果走出超市时,觉得手里的东西这么重,又刚好看到前面有辆电动自行车没锁,钥匙还插在上面。于是,两名老人就把东西放在车子上一前一后推着车子走了回去,殊不知监控录像将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记录了下来。车主金某找到她们后,两名老人吓坏了,赶紧将车子送了回去。因车子价值超过2000元,该案以盗窃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审查案件中,检察官发现两位老人家境都不错,子女也挺孝顺,不缺钱。当时,两人去推电动自行车只是一时贪小便宜,图方便。如今,两名老人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也十分担心自己的行为会使家人蒙羞。对此,检察官多次开导她们,并积极联系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鉴于两名老人悔罪态度好,赃物已退回,又系老年人犯罪,决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还有一个70多岁的老人吕老太也被免于刑事处罚。吕老太与被害人吕某是同村人。平时,吕老太儿子的田地由吕老太负责打理,但毕竟年纪大了管不过来。2005年,正好吕某需要地方种树,就以每年100元的价格从吕老太那里将地租了过来。2009年,吕老太觉得租金低了,要求涨到200元一年,吕某也同意了。但没过多久,吕老太听村里人说每年200元租金还是太少,最起码要500元,于是就想去找吕某涨租金,可又觉得不好意思。心里越想越气的吕老太就拿着一把镰刀跑到田里,对着里面的桂花树一阵乱砍,一上午就砍倒了691棵桂花树。吕某看到躺了一地的桂花树,再看看地里拿着镰刀的吕老太,只好报了警。

  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吕老太气也消得差不多,并承认自己砍树不对。但是,被她砍倒的691棵桂花树价值6910元,她坚决不愿意赔偿。知道事情原委后,吕某气上来了,要求检察机关追究吕老太刑事责任。鉴于吕老太年纪已大,检察官多次联系吕老太及其子女希望他们能够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然而,吕老太认为自己只收了200元,却要赔6910元,坚决不同意。最终,检察院只好依法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对吕老太提起公诉。

  虽然案件已移送法院,但检察官依然放不下,再次敲开吕老太的家门。这时,她看到吕老太正拿着起诉书,满脸悔恨。没等检察官开口,吕老太就说:我愿意赔偿,可是我只有3000多元。随后,方检察官又找到了吕某,等吕老太把话说完,吕某一脸的怒气也烟消云散。最终,法院对吕老太判处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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