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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老骗局前上当了,太贪心
时间:2010-11-26  作者:潘永江 孔祥玉  新闻来源:磐安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1月19日

  毛某,福建人,今年58岁,无业,平时靠儿女接济过日子。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根本不够开销,日子过得挺拮据。

  一天,毛某偶然认识了有诈骗前科的徐某,两人相谈甚欢,毛某便问徐某能否带自己赚点钱花花。而徐某正在为实施骗局找不到搭档而发愁,觉得毛某老实巴交的外形能骗取他人的信任,便与他一拍即合。

  今年3月的一天,两人密谋后从福建坐车到了义乌,在义乌市场花18元钱购买了一只高仿真的白金钻戒,并标上了28500元的高价。后两人来到磐安,入住一家旅馆。次日早上9点,两人骑上从自行车修理店租来的自行车,在县城踩点后决定在万工城桥头作案。两人先把自行车放在一旁,伺机实施诈骗计划。

  等候了一段时间后,被害人于某英进入其视线。在万工城桥头处,徐某故意将事先准备好的标价为28500元的假白金戒指丢在地上后捡起,吸引刚好路过的于某注意。这时,在一旁守候的毛某匆匆忙忙跑上来,假装寻找丢失的白金戒指,并问徐某和于某有没有捡到,并说自己丢失的戒指很贵,装出一副很着急的样子,骗取于某的信任。这时,徐某将于某拉到一边,让她不要声张。之后将其骗至偏僻处,说刚才她没有把他捡到白金戒指的事说出去,要分5000元钱给她,但身上没带这么多的现金,要回店里拿钱,想将白金戒指交给于某保管,但要求她以黄金项链作抵押。不知道是骗局又贪图小利的于某就同意把黄金项链交给徐某,结果徐某拿了项链之后与毛某逃之夭夭。后于某发觉上当,报警后两人被抓。

  11月19日,磐安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毛某、徐某两人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骗术虽老,但防不胜防。天上不会轻易掉馅饼,如果本身不贪图小便宜,骗子的骗局再玄也不会落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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