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女友和三名男子在一起玩,便带人对三人拳打脚踢,结果把自己和哥们一起送进了牢房。
11月26日,吴某、周某、赵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武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周某,贵州省湄潭县人,今年20岁,有一女友谢某。今年9月5日,周某和谢某发生激烈争吵后,谢某不理他了。晚上8点多,周某和朋友吴某、赵某开车在武义桐琴广场附近玩时,看见谢某和三个不认识的男子走在一起,有说有笑的样子。周某觉得心里不是滋味,面子上也挂不住,便开车将这三人强行带至武义县清溪湖附近一座桥上,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要他们讲清楚为什么叫谢某出来玩。田某等三人怎么也讲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遭到了周某等三人的殴打。
不堪殴打的三人提出给周某3500元“道歉费”作为补偿,周某等三人这才住手,并决定开车带他们回桐琴取钱。田某便打电话告诉其亲戚让他准备好钱在桐琴某农行门口等他。其亲戚感觉田某是被人威胁或者被控制了起来,就打电话报警了。不久,赶到现场的民警经历一番周折后,将周某等三人抓获。
检察官点评:
冲动是魔鬼。遇到事情就是很想弄清楚,也应该讲究方式,要坐下来好好讲,而不是采取限制别人的人身自由和动拳头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