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
偷钱“扫荡”学生教室,真可恨
时间:2010-12-02  作者:麻美兰 范建鸿  新闻来源:金东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1月26日

  韦兴蛮和韦港今年23岁,两人是贵州老乡,平时游手好闲。

  5月24日,两人凑到一块儿,商量着到哪里偷点钱用用。

  韦兴蛮提议去学校偷,现在的学生兜里有钱。晚上7点多,两人打车来到金东区,找了个小饭店吃晚饭,然后走路逛到金华一中附近。

  看着漂亮的校园,韦兴蛮告诉韦港,自己曾于半月前在这里的教室偷得3700元。这次,两人决定还在这所学校下手。

  闲逛到晚上11点多,两人开始行动,从学校的铁栅栏翻进校园,来到一幢教学楼后面,从楼梯间后面的窗户来到二楼。

  韦港去推教室门,发现门都上了锁,于是两人决定再次翻窗进入教室。在教室里,两人迅速翻动学生的铅笔盒、抽屉以及挂在凳子上的书包。第一个教室收获不小,偷了近千元。

  两人没有就此收手,接着从教室窗户爬到相邻的教室继续“扫荡”。就这样,两人接连偷了二、三、四楼的9个教室,所到教室均“扫荡一空”,一共偷得3600元现金,然后翻越学校的铁栅栏逃离现场。

  第二天早上6点多钟,上早自习的学生们发现被盗,遂报案。

  据学校保安部工作人员介绍,两次被盗涉及学生30余名,每人损失从10元至几百元不等,损失最大的一名学生被偷近千元。有的外地学生不常回家,带的钱多些,这可是他们很长一段时间的生活费。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这两名嫌疑人都有盗窃前科。韦港曾于2005年被江苏常州市某法院判刑1年6个月,韦兴蛮曾于2008年被上海市某法院判刑1年6个月。

  11月26日,金东区检察院依法对韦兴蛮、韦港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又一次牢狱生涯。

  

     检察官点评:

  年关将近,盗窃案进入一个高发期,很多小偷会找学校、超市、居民住宅楼下手,提醒市民注意关好门窗,若非急需,手头尽量少放现金。

技术支持:正义网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版权所有
授权使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