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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厨师泄愤,偷米偷锅偷菜刀
时间:2010-12-09  作者:盛耀  新闻来源: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2月6日

  被东家解聘后,心怀不满的厨师胡某利用自己私自配的钥匙,半夜溜回食堂,偷走冰柜、菜刀、煤气灶、大米等物。

  12月6日,经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胡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胡某是河南人,今年6月,他被义乌市某药店聘为厨师,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满后,东家对他的表现不是很满意,就将他解聘,胡某心里便有些不满。

  8月28日半夜,胡某来到之前工作药店的食堂,用私自配好的钥匙打开食堂的防盗门,从里面搬走了一台冰柜、一个微波炉、一只电饭煲、一个燃气灶、一袋大米、一把电烧水壶、两个煤气罐、两把菜刀。之后,他又到街上叫来一辆三轮车,自称搬家,让三轮车夫将东西运到稠州路红楼宾馆附近,然后又叫了一辆出租车把东西运至童店新村一朋友处,并声称这些都是自己开饭店用的物品。

  第二天,发现食堂被窃后,由于没有被撬的痕迹,药店负责人马上怀疑是胡某所为,遂打电话询问胡某,在得到胡某的肯定回答后,饭店负责人将胡某扭送至公安局。

  

  检察官点评:

  工作不力被辞退本该好好反思,找到自己的不足才能重新找到工作。为泄私愤盗窃食堂工具和原料,却触犯了法律,实不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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