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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当心!有流窜盗窃团伙专偷保险箱
时间:2010-12-09  作者:范宝华  新闻来源:兰溪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2月6日

  与不同人组成盗窃团伙,开着汽车流窜作案,随身携带的工具专门针对保险箱,重庆市合川籍的王某为偷盗可谓费尽心机,但是“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12月6日,涉嫌盗窃罪的王某被兰溪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一同被批捕的还有另一王姓与周姓同乡和湖北咸宁人张某。

  今年5月7日晚上6点半, 38岁的重庆合川人王某伙同黄某、徐某、陈某等四人(后三人均在逃)联合作案,由陈某驾驶汽车从广东深圳窜至兰溪市区,以自带工具撬防盗门进入市民章某家中,盗走其抽屉内人民币12000元及黄金戒指两只。

  5月19日晚上7点半,四名犯罪嫌疑人再次从深圳窜至兰溪市区,同样以撬防盗门入室的方法进入市民郭某家中,撬开房内一只保险箱,盗走保险箱内的金项链、金手链、金戒指等物品。当天晚上,四名犯罪嫌疑人还窜至市民翁某家中,以同样方式盗走抽屉内的现金2700余元、金戒指两只。

  经兰溪市警方立案侦查,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于10月15日被兰溪市公安局抓获归案,同时抓获的还有其两名同乡和张某。

  原来,几次得手之后的王某为降低“风险”,于9月24日晚伙同另一王姓同乡和周某,以及在深圳开黑车的张某,组成新的盗窃团伙,由张某驾驶汽车从广东深圳窜至永康市区,以相同方式从市民陈某家盗走中兴牌手机一只、保险箱一只及黄金耳环、铂金项链、黄金戒指等物。后将保险箱搬到张某车上,用自带工具将保险箱撬开,盗得现金14500元、价值7000元的超市购物卡及黄金项链等物。

  10月10日晚,四人又从深圳窜至龙泉市,从市民林某家盗得现金8000余元。

  

  检察官点评:

    在一般人看来,把现金和金银首饰等重要物品放在保险箱里就万无一失了,但遇到这个专对保险箱下手的盗窃团伙,保险箱也难保险了。保险箱让他们反倒省去了翻找的时间,可以一下子把贵重物品全偷光。特别提醒家中已装保险箱的市民,必要时也得对保险箱采取防护措施,如用钢架焊接加固,将保险箱嵌入墙体等,使其不容易被搬动。同时,可以尝试分散放置财物,不要全都放到保险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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