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金华市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将娄某批准逮捕。
今年38岁的娄某是杭州人,曾于2009年11月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据娄某交代,今年9月,他去钱塘江边看房,看到一开摩托车的男子将一蛇皮袋扔下江堤。娄某捡上来一看,发现里面有一把1米左右的小口径运动步枪,枪上有瞄准镜和消音器,另外还有两个弹匣,几发子弹。于是,娄某用枪空发了一下,可以击发。然后,他就去小超市买了保鲜膜,把枪包好,重新装进蛇皮袋,藏至江边的芦苇丛里。
11月11日上午,娄某到草丛里把枪拿出来放至自己的路虎越野车上。下午1时许,娄某开车接了朋友胡某、沈某两人从杭州至东阳巍山胡某的老家。来东阳的路上,娄某告诉胡某自己带了把枪,到东阳后一起去打几发,胡某同意了。到胡某老家陪胡某上坟回来后,娄某从车后备箱里拿出枪,慢慢开着车在村边路上找鸟打。看到有鸟时,胡某和娄某就轮流把枪从车窗里伸出去打鸟,一共打了8发子弹。子弹打完后娄某将枪藏至车的后备箱里,胡某到田里捡了一只斑鸠。当天,吴某正在巍山光里湖村后面的一个池塘里抓鱼,忽然听到“哧”的一声,自己左小腿有点痛,一看裤子破了个洞,一会儿有血流出来,吴某心想自己可能被枪击中了,同时看到声音响处一辆越野车正缓缓开过去,且越野车是杭州牌照。吴某到医院后,医生从其左小腿里取出一颗子弹头。吴某随即报警。
11月13日,娄某吃过中饭后准备上高速回杭州。在离高速入口不远的地方,发现民警在设卡检查,由于害怕自己后备箱里的枪支被查到,娄某突然踩油门急速冲卡逃离,往一条僻静的小路上左拐右弯,用衣服包住枪和弹匣扔至路边的一个小竹林里,后终被民警抓获。经鉴定,该枪支为一支小口径步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