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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三次进入同一房间行窃,终被抓
时间:2010-12-17  作者:孙迎雁 吴昊  新闻来源: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2月13日

  有一个小偷,第一次得手后相隔不到一周又两次到同一个房间行窃,最终被抓了现行。12月13日,犯罪嫌疑人杨晓恒因涉嫌盗窃罪被武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杨晓恒,武义县茭道镇人,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去年3月刑满释放。今年9月的一天,租住在壶山街道星光弄1弄20号3楼的他见租住在自己对面房间的房客邹某有时不在家中,便萌生了偷一把的邪念。

  9月3日8时30分,他爬窗进入邹某的出租房实施盗窃,盗得人民币250元。过了两天,见邹某没有反应,杨晓恒又于6日上午8时30分进入邹某的房间盗窃,并盗得人民币96元。

  接二连三地被盗引起了邹某的注意,他猜想小偷应该还会光顾,便打开了装在室内的摄像头,自己则隐藏在监控的地方盯着视频。

  果然,7日上午11时30分,当杨晓恒再一次爬窗进入房间时,他的现场盗窃直播便被邹某看在了眼里。邹某立刻打电话告诉房东贺某,让她赶回家中。贺某赶到,及时发现了杨晓恒的偷盗行为,杨晓恒却逃走了。

  逃离现场后,杨晓恒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在他人陪同下,于当天下午到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投案。

  

  检查官点评:

  盗窃之事,一次得手已是侥幸,岂有“一而再,再而三”之理?被人守株待兔逮了个正着,实属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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