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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出狱19天又犯案,再“进宫”
时间:2010-12-17  作者:麻美兰 郑鹰  新闻来源:金东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2月8日

  “肚肠都悔乌青了”,这是施某回答办案检察官讯问时的第一句话。

  35岁的施某是金东区源东乡后施村人,曾两次因盗窃罪被婺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今年10月7日刑满释放后,施某因寻找工作没有着落,又干起了“老行当”。

  10月26日上午9点左右,施某闲逛到金东区孝顺镇低田供销社宿舍楼边,大模大样走到三楼,看见有个房间的门虚掩着,在敲门无人应声后,直接推门进入,在房间里翻找到3000元现金。他没有就此罢手,又推了推隔壁房间的门,见上着锁,四处瞧瞧没人,就踢开房门,进入室内胡乱翻找,找到两包中华牌香烟。

  由于担心被发现,施某准备离开,此时只听到同楼层一个房间内有动静,似乎对自己的行为有所察觉。施某做贼心虚,不顾高处危险,从三楼走廊直接跳至二楼屋顶,随即又从二楼屋顶跳至二楼院内,最后从二楼院内跳至一楼,跳楼过程中扭伤了脚。施某顾不得疼痛,一瘸一拐继续逃跑,被追下楼的群众当场抓获。

  施某被送至医院手术治疗,经诊断为左足骨粉碎性骨折,花费医疗费用1万余元。

  12月8日,施某涉嫌盗窃罪被金东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点评:

  施某已经“二进宫”,劳动改造后还不思悔改,年纪轻轻想不劳而获,实在令人痛心。盗窃害人更害己,可悲!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年关将至,盗窃案高发,请关好门窗,家中尽量少放现金,以防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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