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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丢失证件后成了大忽悠的替身
时间:2011-02-18  作者:  新闻来源:婺城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金华的黄某年审驾驶证,却被告知已经年审过了。黄某觉得奇怪,电脑明明显示出了自己的个人信息,但照片却是他人的。没想到几天后,一拨租赁公司的人来到黄某家,要求他返还汽车…… 

  直到近日,李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金华婺城区检察院批捕,黄某身上发生的这一连串离奇的事件才水落石出。 

  事情要从2006年说起。3月的一天,黄某不小心弄丢了自己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当时,黄某因工作繁忙,也没去挂失,就耽搁了下来。而他的身份证和驾驶证恰好被做假证的张某拾到。 

  之后的一天,无业游民李某找到张某,提出要用别人的身份信息给自己做张假证。原来,李某手头紧,已经想好了一个主意”:做张假驾驶证去租车,然后把车当掉捞钱。 

  张某听完这一苛刻的条件,也很着急,冥思苦想了好几天,突然想到可以用捡来的这两本证件做文章,于是对李某说“:我拿你的照片做张一代身份证,就用黄某的身份信息,剩下的事情我来办好了。” 

  第二天,张某便把一张印有李某照片、身份信息却为黄某的假身份证交到了李某手上。李某满心欢喜地拿着假身份证来到车管所,以遗失驾驶证申请补办为名,骗过了工作人员。

  领到驾驶证后,李某直奔宾虹路上的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以黄某的名义,租了辆伊兰特轿车。当天,李某就把车子开到了义乌,以13000元的价格当给了一个放高利贷的男子。 

  拿到钱后,李某就将手机关机了。过了几天,租赁公司感觉不妙,于是通过GPRS找到了车子,并向黄某上门索要汽车。这下,李某的好事败露了。 

  通过李某的照片等线索,警方于201012月在江苏南通将李某抓获。

  检察官提醒:

  春节前后,租车生意一直非常红火。若是遇上上面这种事情,无论是黄某还是租车公司,都是非常烦心的。 

  想要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一方面,租赁公司要对租客的身份情况进行上网核实,及时排除可疑人物;另一方面,市民也要对个人信息多加保护,如有重要证件遗失,一定要及时挂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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