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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永康市检察院及时介入浙江特大假药案
时间:2011-05-27  作者:永康市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25日凌晨开始,永康公安机关开展了“猎鹰二号”严打制假售假的集中统一行动,先后查获涉嫌制假售假违法犯罪人员263人,现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有91人,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1个,查获大量成品、半成品、生产原料,涉案案值达2000多万元,为我省警方开展“亮剑”行动以来,迄今为止查获的最大一起假药、假保健品案件。永康市检察院及时介入,引导侦查。

这批犯罪团伙是以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新化籍的人员为主,租住在永康城乡结合部。今年3月份以来,该团伙陆续流窜至永康,开设网店,制造假酒假药、保健品、医疗器械等,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销售到全国各地,涉及全国12个省份,交易额达数千万元,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涉案最大的是鸿茅药酒、舒筋健腰丸、润百分、全松茶等保健品。其中,假酒主要是从江西等地低价进货,然后进行包装,再以高价通过网上进行销售,从而获取巨额利润。

自永康公安机关开展行动后,永康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及时派员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了解和掌握行动的进展情况。对已查获的窝点,提前审阅相关证据材料,提出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和固定证据。对销售等流程中相关涉案人员的调查取证,就如何完善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提出侦查方向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该院还将对查获的案件进行分类指导,并集中精干力量,及时进行办理,以体现严打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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