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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撒酒疯殴打处警民警,妨害公务
时间:2011-09-08  作者:麻美兰  新闻来源:金东区检察院 【字号: | |

  朋友小聚原本是高兴之事,大家一起小酌几杯,唠唠家常,不亦乐乎。可喝醉酒并酒后闹事却给自己惹来不少麻烦。

  39岁的林某是温州人,去年12月10日晚上10点左右,林某夫妇和朋友傅某夫妇(金东区傅村人)、沈某夫妇一起在傅村吃夜宵,席间3个男人喝了不少酒,喝得有些醉醺醺之后,起身离开。

  也许是酒精的作用,林某和傅某觉得口干舌燥,于是走进路边一家美容店想讨些开水喝,或许是言语有些冲,两人和店内老板娘发生了纠纷,最后林某和傅某遭到美容店人员的殴打。见丈夫和朋友被打,林某妻子打电话报了警。

  傅村派出所民警徐某等人接警后赶至现场,此时美容店已经关门。而林某与傅某两人在美容店门口不肯罢休,用力踢打卷帘门,家属劝阻无效。民警徐某等人也上前帮忙劝阻,并让其家属带其去医院醒酒。此时,林某突然冲过来一把抓住徐某的警服并拉扯,扯下其肩章,并用拳头击打徐某的头部。徐某当场觉得头有些晕,考虑到林某处于醉酒状态,让其家人和朋友陪同他去医院醒酒。之后,徐某等人撤离了现场。

  经鉴定,民警徐某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

  12月11日,酒醒后的林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5月16日,笔者从金东区检察院获悉,林某以妨害公务罪被该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点评(金东区检察院 麻美兰 郑鹰):

  喝酒闹事已不对,殴打处警民警更不该。朋友聚会,适当喝点酒,可以活跃气氛,然而喝过头了却伤身,而且容易头脑发昏、冲动闹事。本案中的林某就是因为酒精作用而感情用事,酒醒后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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