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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叔叔,我在永康过了一个好年
时间:2014-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官叔叔,我在永康过了一个好年

  检察官叔叔,新年好!我在永康过了一个好年,昨天刚回到老家,今天准备去本地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报到,接受社区矫正。27,当接到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打来的新年祝福电话,小张显得十分开心,忙向检察官叔叔说明了自己的现况。

  1998年出生的小张来自贵州,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2013528,跟随父母来到永康打工的小张在网吧上网,与群里的网友发生了矛盾。当晚20点左右,该名网友就伙同小明等五人到网吧找到了小张,想要讨个说法。争执中,小明率先拿出皮带抽打了小张,这令小张火冒三丈。于是,不甘示弱的小张就拿出匕首,刺向了小明的腹部。

  眼看小明应声倒地,小张一下子清醒了,他第一时间叫上自己的朋友将伤者送进了医院进行抢救。经永康市法医鉴定中心检验鉴定,小明所受损伤为重伤。529日上午,小张到派出所投案自首;69,永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小张,将其羁押在永康市看守所。事后,小张的家属积极为小张履行了民事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同年87,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永康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发生时受害人自身存在一定的过错,而且嫌疑人在伤害事件发生后主动送受害人到医院接受治疗,并主动投案自首,事后也积极兑现了民事赔偿,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且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在案发时还未满15周岁,属于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当从轻处理或者减轻处理。此前,小张的父亲也通过法援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了取保候审的申请。

  为了挽救这名失足少年,我院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201413同意了小张的申请,将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承办检察官吕胜利说,该案在18提起公诉时,我院对法院提出了可以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121,永康市人民法院对小张故意伤害一案作出判决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收到判决书的小张声泪俱下,紧紧地与父亲拥抱在一起。

  2014年的新年我们没有回老家,爸爸说要在永康这个温暖的大家庭里过个好年,我们在这里置办年货吃年夜饭,心里很是暖洋洋!电话里小张开心地说道,我十分感谢检察官叔叔能给我这次改正的机会,所以新年一结束,我就听检察官叔叔的话,回到老家报到,接受社区矫正。以后我一定好好改造,做一名堂堂正正的男子汉!

  (永康市人民检察院 徐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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