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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检察院首次举行不捕案件公开听证会
时间:2014-0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浦江县人民检察院首次举行不捕案件公开听证会

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逮捕必要性审查,积极推行“阳光检务”。213日下午,浦江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宣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举行不捕案件公开听证会议,并结合听证意见依法对宣某作出构罪不捕决定。

经审查查明:20069月份,在未经商标注册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宣某在浦江县洞门服装针织厂组织生产假冒“PUMA”、“adidas”等品牌运动服套装,涉案金额达13万余元。201428日,浦江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宣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请批准逮捕。该院审查后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宣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一般,对其不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拟对其不予批准逮捕,决定邀请公安办案民警、辩护律师等召开此案听证会,并通过远程视频审讯系统实现犯罪嫌疑人实时参与。会上,各方代表结合案情就逮捕必要性等方面发表了各自意见,该院综合各方意见,依法对宣某作出构罪不捕决定。参会人员认为,该院对拟不捕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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