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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男子因钻戒“看着好看”而入店抢夺
时间:2014-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男子因钻戒“看着好看”而入店抢夺

     经事先预谋踩点,假借看珠宝名义进入珠宝店内,在试戴柜台内的钻石戒指时趁营业员不备,将两枚售价达40余万元的白金钻戒抢夺后逃离现场。近日,因涉嫌抢夺罪,河南人汪某被义乌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117日晚上8点半左右,义乌市城中中路的某黄金点内,营业员江某正和往常一样看店,这时店内走进一个年轻男子,要求试戴钻戒。江某对这个年轻人有点印象,因为之前该人来过店里两次,一次是112号,一次是113号,每次都是来看钻戒,虽然没有买,但却对比挑选了很多款式的钻戒,所以营业员对他印象比较深刻。

     江某见该年轻男子已经第三次来店内看钻戒,便热情接待。该男子先要求拿了一个标价16万多的钻戒,看了一会儿后,又叫江某拿了几个标价2万、4万、5万的钻戒比来比去,随后又让江某拿出一个标价23万多元的钻戒比较。因顾客较多,江某便转过头去招呼其他人,这时,让江某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正在看钻戒的年轻男子拿起16万多和23万多的两枚钻戒看了一眼,扭头就朝门口跑去,等江某反应过来,刚喊了一句“这个是不可以拿出去的”,而该年轻男子已经跑没影了。

     两枚价值40余万元的钻戒被抢,江某也傻了眼,赶紧报警。经过侦查,128日,犯罪嫌疑人汪某在其老家河南落网。

     原来汪某之前已经到该黄金店过去两次,虽然没买却对钻戒念念不忘。118日当天,汪某身上只带了2000块钱就进了该金店,“我本来是到店里想买的,但钱不够,看着好看就抢了。”

  抢到钻戒后,汪某落荒而逃。因抢的钻戒是女式钻戒,汪某将其中一枚带在小手指上,另一枚装在口袋里,在逃跑时却不慎摔了一跤,将那枚价值16万多元的钻戒掉落丢失,另一枚目前已返还被害人。

                     (通讯员 张代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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