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4岁的王某胆大妄为,企图用两把起子撬开银行ATM机盗窃钱财,费尽心机撬了近个把小时非但未盗窃成功,还要付出4年牢狱之灾。4月21日,经永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后,王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王某是贵州人,去年从老家到永康后,把身上带来仅有的5000元钱花光了,身无分文不想工作,又不敢问家里要钱,就动起了歪脑筋。今年1月3日,王某在永康市古山镇一超市购买了二把起子准备大干一场。次日凌晨4时许,王某携带起子出门寻找可以下手的银行自助服务区。当其走到永康市古山镇建设银行ATM自助服务区时,王某有些欣慰,因为大街上几乎无人。于是,王某先后进入其中二台ATM自助取款机,在查看机器外部构造后,先是用手掰弄了一阵,见机器毫无反应,又拿出起子撬动取款机的密码键盘和出钞口。一想到键盘下面就是白花花的现钞,王某显得激动又紧张。然而,在撬了个把小时后,其中一台ATM机发出“吱吱”的警报声,王某因害怕逃离现场。而王某的一举一动,都被取款机高清摄像头拍得一清二楚。
通过监控录像,公安机关很快将王某抓获,并从其身上缴获作案工具二把起子。当民警问到为何要去撬取款机时,王某坦言:“因为我身上没钱了,不想找工作,也不想问家里拿钱。去抢的话感觉风险太大,去偷的话也怕被人抓到殴打。而自助取款机里面的钱很多,我干一笔,下半辈子就不用愁了,且ATM机晚上没人看管,就算弄出比较大的动静,机器也不会报警。”
异想天开的王某显然没有意识到其行为性质的严重性。公安机关通过调取自助服务区取款机流水账单,查实案发时二台ATM机内各有现金44.82万元、29万元,合计73.82万元。
今年4月4日,永康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检察人员表示,尽管王某盗窃未遂,但其实施盗窃的ATM机内存有73.82万元,所以仍以数额特别巨大论处。
检察官点评:近年来,以ATM取款机内的现金为盗窃目标的案件屡屡发生,这些犯罪分子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他们看到钱是从ATM机的取款口出来的,以为只要把ATM机弄坏或者把屏幕砸开就能弄到钱。殊不知ATM机内部设置很严密,根本不容易砸开,即使机器受损也无法轻易取出钱。
公诉科 廖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