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
四人合伙抢劫一元钱 逃跑途中再抢同乡人
时间:2014-05-29  作者:范宝华祝爱洪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四个年轻人喝了酒后去抢钱,第一次仅抢到一元钱也拿走,逃跑途中碰到同乡女孩再次施行抢劫。 5月28日,涉嫌抢劫罪的四名犯罪嫌疑人李佳伟、李影飞、黄昌贵、王江湖被浙江省兰溪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28岁的李佳伟来自贵州安顺,携妻带子来到浙江兰溪打工,由于一个人的工资要供4个人的生活开支,日子过的总是紧巴巴。4月24日晚上,李佳伟和同在一起打工的三个同乡李影飞、王江湖、黄昌贵一起喝酒,话题不知不觉间提到了去抢钱,没想得到四人的一致响应。

  当晚8点半左右,四人在工业开发区相对偏僻路段,见妇女李某单独走在路上,李佳伟即上去捂嘴并将其按倒在地,其他三人见此赶紧上去搜身,只是李某因家在附近上班期间就没带钱,四人只抢到了一元备用坐公交车的钱。

  刚跑出不远,四人又见一个刚下班的女孩杨某单独走来,便再次以同样方法对杨某进行抢劫,并抢得80元1角钱和一只鉴定价值140元的手机。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杨某其实还是他们的同乡。

技术支持:正义网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版权所有
授权使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