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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停车被挡道怒而砸车 故意毁坏财物被公诉
时间:2014-09-01  作者:刘贞妮  新闻来源:义乌市检察院 【字号: | |
  

    只图自己方便,按规矩停好的车被乱停乱放的车辆挡住。这种事一旦发生,往往会让人怒火中烧。家住苏溪的张某就因为车辆被堵,没能克制住这怒火,为自己的愤怒付出了代价。

  今年47日,张某和朋友到义乌某商场看电影。商场附近向来是车位紧张的地段,他只好把车停到了稍远一点的某幢楼下的路边。不料看完电影出来,张某发现自己的车被一辆奔驰E级轿车牢牢堵死,E级轿车并排停在他的车旁边,车上没人,车已熄火,也没有留下移车电话。

  正不知如何是好,张某父亲又打电话过来说家中有事催其回家。情急之下,张某只好把车强行从未被堵住的另一边开上人行道,再从人行道上开走。可能是因为太着急,也可能是因为技术欠佳,开上人行道的时候,刮花了车的侧面和保险杠。眼看自己的车因为被挡住去路而擦花,张某再也无法克制自己的怒火,下车从路边捡起一块砖头,砸破了奔驰车的后挡风玻璃,一泄心头之愤,然后开车扬长而去。

  不料这一幕正好被该处的治安监控拍了下来,奔驰车主发现车被砸后报警,张某很快被查获。经鉴定,奔驰车损失达人民币10862元,根据法律规定,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张某虽已经对奔驰车主进行了赔付,却仍然要面对法律的惩罚。

  8月13日,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张某被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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