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
“用卡”过头被逮捕
时间:2014-09-28  作者:金灵美  新闻来源:永康检察院 【字号: | |
  

  

  夫妻双方各办了透支额度45万的信用卡,用于公司周转,后两张信用卡都临时增加额度到85万,没过两个月,公司垮了,两张信用卡还不上了。919日,周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永康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30而立的周某是土生土长的永康人,2012年年初,和妻子开办了一个公司,正式开始了创业之路。周某脑子转得快,没多久就想到了很多朋友都用信用卡来周转资金,这样少了利息,还不用求着人家借钱,于是带着妻子去银行各自办了一张透支额度45万的信用卡,这样相当于周某手上有了90万的运转资金。平日里,公司的日常开资,资金周转都靠着这两张信用卡。刚起步,公司发展的还算不错,加上这两年外贸势头突飞猛进,周某的收入更是逐渐稳中递增,信用卡按时归还使得信用指数也“噌噌噌”往上涨。

  2013年下半年,周某投资突然失去了方向,亏了好多钱,手头的资金紧张了。周某动了动脑瓜,想到自己信用卡的信用指数已经符合了临时增加的标准,于是又带着妻子去银行临时增加两张信用卡的额度到85万元。原本周某想用这些钱弥补下公司的经营,万万没想到公司还是没保住,而这些钱也一去不复返。虽然银行多次催受,但是现在的周某已经没有能力偿还这160万的信用卡了。

  “银行给了我很高的信用额度,我胆子就大了,投资失利,我想着靠这些临时增加的几十万能保一保公司的,到头来还是无济于事,只怪自己当初乱用信用卡。”铁窗里的周某低着头。

  检察官点评:信用卡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成为经济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种支付方式。但是在生产生活中还是要量力而行,谨慎使用信用卡,不要过分依赖信用卡,成为所谓的“卡奴”甚至于为了信用卡走上犯罪的道路。

技术支持:正义网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版权所有
授权使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