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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好心”老板
时间:2014-10-10  作者:胡丹萍  新闻来源:义乌市检察院 【字号: | |
  

  义乌人钱某是义乌市某汽车修理厂老板。修理厂成立于2011年,初期,仅仅是同学、亲戚、朋友到其厂内修车,慢慢地,由于钱某总是能给客户超低价(千元维修费只要百元)甚至免费维修,大家口口相传,都说钱老板是个超级好心的老板,在他那里修车超级便宜,修理厂的生意也越来越红火。按理说,客源有了,钱某应该恢复正常经营,但他依旧保持“好心”老板的风范,“亏本”经营,而修理厂也一天天正常经营,毫无异常。这着实让很多人都疑惑不解。

  20145月,这个疑惑被解开了:由于钱某涉及二十余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人保”)的保险事故理赔,这一不寻常的现象,引起了人保的注意,并到公安机关报案,进而揭开了“好心”老板背后的真相。

  2011年至2012年期间,钱某为了吸引客源,又不想自讨腰包亏本经营,便想出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让保险公司为客户修车买单的方法,其利用个人所用或他人名下而个人实际所有的五辆汽车,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其自己“上阵”或者指使厂里工人操作,故意制造或者根据客户修车部位虚构与刘某、陈某等十七位客户待修车辆刮擦、碰撞的交通事故,且每次交通事故均以自己的车辆负全责,理赔额控制在3000元以内,后擅自使用客户放置在车上的汽车行驶证、驾驶证向自己车辆投保的中国人保申请简易保险理赔,现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共计二十二起,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

  63,钱某退还中国人保骗取的理赔款人民币4万余元。

  915,钱某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说,大多数司机,均有将汽车行驶证、驾驶证放置于汽车上的习惯,而在将车辆送去修理厂维修时,往往也不会想到取出,但是行驶证,尤其是驾驶证,甚至具有身份证的作用,可以在很多情况下作为证明身份的证件,如果被“有心”人恶意利用,从事违法犯罪的活动,可能给自身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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