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磐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了一名涉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分子。
陈浩(化名),今年45岁,浙江仙居县人,从小就会赌博,没有正当的职业,以赌博为业,还经常诈赌,在仙居一带小有名气,但是赌博并没有让他过上想过的生活,反而把家底全输光,为了还债,把房子都卖了。
陈浩23岁的时候,曾因赌博被当地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34岁的时候,因赌博钱输光后,去诈骗别人又被当地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8千元,37岁被释放回家。经过两次牢狱生活,按常理讲,陈浩应该吸取教训,痛改前非,靠自己辛勤的劳动来过正常的生活,但是他并没有这样,出狱后还是改不掉赌博的恶习,依旧沉迷于赌博,不管年迈的父母、妻儿。
他的亲戚为了让他改掉赌博的恶习,帮他在磐安一家公司找了一份待遇不错的销售工作。刚进入公司时,陈浩还能安心工作,销售量的不错,公司领导也对他比较信任,公司客户的货款也让他代收,收到的货款也能按时、如数上交公司。但是过了段时间,赌瘾又开始犯了,经过思想斗争,他还是没能克制住,又重新开始迷上了赌博。由于经常赌博,输多赢少,加上平时的生活开支也比较大,公司发的基本工资和业务提成根本不够开销,负债开始增多,他开始打起了公司货款的主意。2007年开始,他利用自己有处置货款的权力,向客户收取货款后,并不如数向公司上交,而是经常留部分归自己个人使用,其中绝大部分用于赌博。这样慢慢的,挪用的货款越来越多,到2010年1月案发的时候,已经有8个客户的25多万货款已经被其挪用,不能归还。
当检察官问他为什么要挪用公司的货款时,他说他本来是想用货款作为本钱,赌一把,能把钱赢回来,再还上,公司就不会发现。但结果是钱没赢来,还欠了一屁股债。再问他对自己的行为有什么认识时,他说是赌博让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现在又要面临数年的牢狱生活,他很后悔;他有妻子和小孩,但是他从来没有管过他们,他把家里所有的钱都用于赌博;他有父母亲,但是他从来没有尽到过赡养义务;同时也辜负了亲戚朋友的期望,是赌博害了他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