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介绍到中国打工报酬较高为由,招募越南人到中国打工,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骗取的出入境证件组织越南人出入国边境,并从中获利。近日,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鄂某被义乌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1962年出生的鄂某系安徽人,主要从事介绍越南人到中国打工。其和一个越南人“阿芳”较熟,阿芳会组织越南人到广西打工。今年8月份,阿芳让鄂某帮她带越南人到中国的工厂打工,每带一个人给鄂某一二百元人民币。鄂某见有利可图,遂答应了阿芳的要求。
今年9月底,鄂某老乡邬某联系鄂某,称其老婆在昆山有个服装厂,需要几个工人,还有做粉墙的要20个,让鄂某帮其在越南招募越南人到上海打工。鄂某遂联系阿芳,让阿芳帮助招募。今年10月2日,阿芳打电话给鄂某,称已经招募好20名越南人,让其带至中国内地打工。当日鄂某即到越南芒街口岸与阿芳等人接头,并以虚假的入境事由在我国东兴口岸为20名越南人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证,该证件有效期是一个月,而且只能在广西境内停留。随后,鄂某将该20人通过口岸带入中国境内。
入境后,鄂某带着20名越南人坐中巴到了南宁,因为到南宁后已经是夜晚,没有车去上海,鄂某遂将20名越南人安排住在火车站边上的旅馆里。晚上11点左右,鄂某接到邬某电话,告诉其明天不要到上海,改去义乌,称义乌搞工地的老板需要好多人。
接到电话后,鄂某明知持该外国人出入境的越南人只能再广西停留,仍将该20名越南人从南宁坐火车带至义乌打工。10月5日上午,鄂某和带来的20名越南人在义乌火车站被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