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检察院在办理刑事犯罪案件中积极开展刑事司法救助,近日,该院为符合救助条件的2名刑事受害人成功申请司法救助金25000元,为他们送去了温暖。
刑事受害人金某系未成年人,上半年,金某被犯罪嫌疑人张某性侵造成伤害。受害人母亲吴某离异,低保户,在金华打工,家庭经济极为困难。而犯罪嫌疑人张某犯有前科,案发前靠打扫卫生维持生计,对受害人金某造成的伤害无能力作出赔偿,导致受害人无钱医治。该案移送检察院后,面对受害方的无奈无助,控申科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审查,加强与侦监、公诉部门的联系,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主动与区委政法委沟通联系,为受害人金某提出司法救助。被害人得到了5000元救助金,伤情得到及时医治。
刑事受害人张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下肢截肢,花去医药费14万余元,骨盘、肠道还需手术复合。犯罪嫌疑人解某的车辆无保险,对张某的人身伤害无法做出赔偿。该院了解到张某的困境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情况,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区委政法委提出司法救助申请,被害人得到了20000元的司法救助,缓解了生活困难。
目前,该院控申科还将受害人金某、张某的情况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并提出司法救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