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岁的男子陶某和43岁的女子唐某成为恋人一个多月了。陶某是安徽人,在一家纺织厂上班;唐某是湖南人,无业,平日里她很喜欢搓麻将。唐某和阿美(化名)之前有一起吃过饭,两人就互留了电话,但是没有联系。
11月的一天早上,唐某在房间里玩手机的时候,看到了阿美的电话,就告诉陶某阿美之前被骗了200多万的事情,他听到后就说他能找人帮这笔钱要回来。还让唐某当即打电话给阿美,通了电话之后,三人约好在一有意思具体详谈。
到了店里之后,很快进入正轨,陶某告诉阿美,他的哥哥、嫂子在北京是当官的,权利是大的,可以帮忙找这个骗子,但就是需要阿美出点钱来让他去走关系。阿美对民警说,陶某和他哥哥是北京的公安局局长,他嫂子是比他哥哥的职位还要高一级,说了她的事情他嫂子已经答应会帮我……
前后三次陶某一共从阿美处骗来1万余元人民币。第一次,陶某和阿美说办事是需要花钱的,一开始花钱比较省的,差不多2000元钱就可以了,阿美直接给了他2000。第二次,阿美让陶某查一下那个骗子的财产情况。第二天,陶某打电话告诉阿美已经查到了那人的名下有一套房产,能值400万,而且那人母亲的银行卡上面还有100多万的存款,于是陶某又有了月阿美见面的机会。两人见面后,陶某就把电话里说过的事情又说了一遍,还说他已经和东阳市公安局局长和市长那边走过关系打过招呼了, 他还告诉她因为走关系,又倒贴了3000元钱。阿美听到之后,说她已经没有钱了,然后又在包里面找了400元钱给陶某。陶某还骗阿美说他可以从政府里每个月领一万元钱的工资,每次在新当家人吃饭都是可以向单位报销的,吃完饭之后,他某还请了阿美去洗脚。11月25日早上,陶某打电话给阿美,告诉她已经去看过房子了,还是很不错的,让她准备点钱办事。到了26日,阿美和陶某,唐某见面的时候,她又给了8000元钱和两套化妆品。
之后,阿美打电话给律师,律师打电话问了法院,发现根本没有人帮她去走过关系,所以阿美向公安机关报了警。经讯问,陶某就是一个骗子,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仔,什么市政府员工,什么在北京当官的哥哥大嫂也都是浮云。
2014年12 月31日,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陶某和唐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