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养了只鸟也可以防盗呢!”2015年1月4日,永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一起盗窃案开庭,帮助擒贼的张先生作为证人如是说道。
原来,于10月中下旬的某天凌晨,犯罪嫌疑人申某,(男,小学文化,云南人)在永康市经济开发区的一公司宿舍附近乱转,翻过了栏杆的围墙,进到一个宿舍的阳台,移开宿舍的玻璃门后进到房间,发现房间里的人全部睡着了,并看见电脑桌上有两个包,就迅速的打开包看见里面有许多的钱,赶紧放入口袋,后在打开第二个包的时候,房子里的女主人孙某被拉链声吵醒,申某就赶紧丢了包并从阳台上成功地逃跑了,到达安全地后把钱一数,真是没有想到自己干了这么一票就得了4300元钱,心里非常的乐滋滋,想着放在阳台上的那个包就心里痒痒的,因此又再次折回了该宿舍。
就在这申某翻栏杆准备行窃之时,隔壁宿舍张先生养的画眉鸟不停地乱跳起来,张先生就起身查看,正好目击申某在翻栏杆的画面,张先生想着这肯定是小偷,不然谁会大半夜去翻宿舍的栏杆呀,因此立马拿上晾衣架就跑到隔壁房间去堵截,并在门口抓住了申某。闻讯出来的孙某一眼就认出申某就是偷其钱的小偷,后将其扭送至派出所。
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审查完后送到法院起诉,庭审后申某最终被判处拘役4个月 。多行不义必自毙,申某的贪心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画眉鸟的防盗功能也让擒贼的张先生喜出望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