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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男子抢劫姑娘手机 竟向她朋友发自拍
时间:2015-01-07  作者:王鹤 徐维  新闻来源:婺城区检察院 【字号: | |
  

    去年7619时,在秋滨上班的年轻女子小江(化名)吃过晚饭,独自一人走路回单位。没过多久,她突然感觉自己被跟踪了。

  在她身后不远处,一名年轻男子先是走在后面,后来又到前面,没几步后故意放慢脚步,跟着小江始终保持10米的距离。小江心里害怕,一路上特意和朋友打电话聊天壮胆,但注意力都在男子身上。一小时后,即将走到厂里的小江长吁一口气,告诉朋友“快到厂门口了”。

  岂料,话还没说完,跟踪男子迅速上前,用左手掐住她的脖子,一把摁倒在地上叫她“不准动”,右手不断使劲要抢小江的手机。虽然小江剧烈反抗,但被掐得喘不过气,最终还是松了手。得手后,男子见她呼救,冲着她的头部就是重重的一下,并加大了掐她的力度,后因附近有车经过,男子逃离现场。惊魂未定的小江站起身喊“救命”,但周围没有车停下,只好回到厂里。和亲戚商量后,她想想一只手机不值多少钱,也就没有报警。

  本以为事情过去了,谁知小江在79日突然接到QQ上一位美女好友的电话,说有人手机登陆小江的账号找她搭讪,还发两张自拍照。小江上去一看,发现居然是跟踪她的男子,一张照片是正面自拍,另一张是他手里拿着A4纸,上面写着“我爱你”三个字。面对如此“好色”的劫匪,小江觉得非常无语,当天就到派出所报了案,犯罪嫌疑人田某于次日被警方抓获。经鉴定,涉案手机价值360元。

  原来,田某(32岁,河南人)曾在2006年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37月出狱后,他来到金华投奔住在秋滨的亲戚。案发后,田某见民警上门,还将抢来的手机立马塞到亲戚小孩手里,佯装自己不知情。后经讯问,他只交代作案事实,但对自己发照片聊天的行为则保持沉默。

  1231日,田某被婺城区检察院以抢劫罪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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