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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义乌单笔最大现金盗窃案宣判 三罪犯最高获刑十二年
时间:2015-01-14  作者:张代磊  新闻来源:义乌市检察院 【字号: | |
  

    2014430日,义乌市城西街道某服饰公司放在保险柜中用来准备发工资的249万余元被盗,引起巨大轰动。这也是义乌市目前单笔最大现金盗窃案。日前,经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因犯盗窃罪,三名“大盗”农某、贝某堂、贝某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二年及十年零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农某、贝某堂、贝某报三人系老乡,都是贵州人,最大的农某27岁,其他两人均系90后。三人在义乌混迹多年,都没有正当工作,以赌博为业。去年430日凌晨3点钟左右,三人经事先预谋,由农某骑着一辆黑色助力车搭载贝某堂、贝某报来到义乌市城西街道雪峰西路的一家针织公司后面围墙处,爬墙进入该公司后沿着办公楼梯上至三楼,并用随身携带的起子、撬棍撬开楼道门进入办公区内。

  随后,由贝某报望风,农某、贝某堂撬门进入财务室直奔保险箱而去,并用起子、撬棍将保险箱撬开。保险箱内放着该公司准备用来发放员工工资的249万余元。三人将办公桌抽屉里和保险箱内的现金全部洗劫一空后,用衣服各自打包成一个大包,背着从三楼逃匿。后经计算,249万余元大约重达2530公斤。

  逃离工厂后,三人并没有离开义乌,而是先用赃款购买了一辆价值20余万元的福特蒙迪欧轿车,剩下的钱则藏匿在两件出租屋及一个偏僻的桥洞下面。正当三人做着发财美梦的时候,却不料第二天即被警方抓获。经审讯发现,农某在两个月前居然曾化名到该工厂上班,摸清了工厂的作息时间和周围环境,对财务每个月月底会固定到银行取钱发工资,甚至连工资存放地点都烂熟于心。

  后经审查查明,上述案件并不是三人干的第一起。从去年3月份以来,农某、贝某堂、贝某报三人时分时合,先后在义乌市北苑街道、廿三里街道、稠江街道等地,采用爬墙、爬窗、撬门、撬保险箱等手段实施盗窃,共作案23起,涉案金额达人民币25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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