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酒驾碰撞护栏发生车损,为了隐瞒事故发生原因骗保理赔,由老婆顶替老公充当驾驶员报案。日前,经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这对“骗保夫妻档”彭某、王某均因犯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而帮助他们骗保的汽修厂老板陈某也因犯保险诈骗罪被判了相同的刑罚。
彭某与其妻子王某均系四川人,长期在义乌经商。2014年5月28日凌晨0点30分左右,彭某酒后驾驶着一辆白色奔驰车在义乌市江东街道黎明湖路从九联往孔村方向,在靠近黎明湖路与环城南路交叉口路段,一个不小心与路边护栏发生单方碰撞事故。出事后,彭某的酒一下子就醒了大半,赶紧打电话给其妻子王某,明确告知事故是因为自己酒后驾驶发生的。
王某接到电话后火速赶来,与老公彭某商量如何处理事故。经过商量,二人在明知酒后驾车发生事故是不能理赔的情况下,为了能顺利从保险公司索赔,省下修车费,便决定隐瞒交通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由王某顶替彭某向保险公司和交警大队报案。
而安徽人陈某则系义乌市某汽修厂老板,为让彭某能将奔驰车放到其经营的汽修厂修理,明知事故的发生原因系彭某酒后驾驶且是由王某顶替彭某向保险公司和交警报案,仍协助办理向保险公司定损等相关理赔手续,欲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共计金额人民币51130元。后因保险公司发现端倪后报警,三人都被查获。
义乌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彭某、王某、陈某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经过依法提起公诉,三人皆被判刑。
检察官说法:夫妻同心,其利断金,但用在违法犯罪上,只会都将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