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
拒付员工工资并弃厂逃匿
时间:2015-02-10  作者:彭文芳 张欢欢  新闻来源:浦江县检察院 【字号: | |
  

    为躲避员工讨薪竟抛弃工厂外逃,还玩起了“人间蒸发”,造成24名员工24.3万余元工资被拖欠半年之久。25日,浦江县检察院对金某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提起公诉。

   20127月份,已过不惑之年的金某在浦江县开办了一家服装厂,招入员工24名,其在将员工招入工厂之际便规定,员工每月工资暂发2000元,剩余工资在当年年底一次结清,虽然这是个明显的不平等条约,但这些老实憨厚的员工并没有提出反对意见,毕竟现在找份工作也不容易,况且开始这两年金某也能够兑现承诺,年底的时候将工资如数发放,他们倒也觉金某还是个讲诚信的老板。

  谁料,20147月份以后,金某就很少出现在服装厂了,员工们隐隐有些担忧,因为金某还拖欠着他们多则5万元少则3千元的工资,但是淳朴的员工们还是选择了相信自己的老板。然而注定是要让员工人失望了,此时金某面对服装厂经营不善、资金周转的困境,不是设法立挽狂澜,而是弃之不管,自己在外东躲西藏。员工们觉察到他临难脱逃意图后,纷纷打电话要求结算之前拖欠的工资,但金某却闪烁其辞,拒不露面,到最后竟然连手机也关机了,员工们多次上门讨薪未果。

  无奈一下,20余名员工只得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在该局发布公告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后,金某仍是杳无音信。同年10月浦江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一个月之后,金某在杭州某车站附近的小旅馆内被抓获。

  警示:春节将至,正是劳动纠纷发生的高峰期。作为对劳动者,工资被恶意拖欠时,应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作为用人单位和企业主,一定要诚信做人,遵纪守法,不能突破底线。否则,最终将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审判。

技术支持:正义网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版权所有
授权使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