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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大胆盗贼,光天化日之下运走桐体卖掉
时间:2015-03-11  作者:吕珍  新闻来源:东阳市检察院 【字号: | |
  

    见过大白天偷东西的小偷,见过开车偷东西的小偷,见过自己动手偷东西的小偷,但还没见过雇工人当场加工切割,还雇拖拉机运走,而且大家都以为他们是老板的小偷!201535日,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王某和小王批准逮捕。

  王某,男,今年36岁,河南人。王某是在义乌帮别人开车的一名司机,也曾经收购过广告牌钢管(又名桐体)来卖。2013年,王某因为犯盗窃罪被兰溪市人民法院判刑。小王和王某是老乡,今年29岁,小王是在龙游的工地上打零工的,两人是朋友,所以平常也会联系。

  201411月,小王接到王某的电话说在东阳这边有几根管子可以拿去卖,小王意识到是去偷,但正好工地上有活在干,就没答应。到了12月初的一天,王某又打电话给小王,重提了之前管子的事情,小王因为没活干也就答应了。两人商量好了之后,就前往目的地了,是王某开的车。

  到了东阳一个高速路边,在高速路桥洞下面,有几根做广告牌底座的管子横着放在田里,有10几米长。过了三、四天,两人又开车来看,管子还放着,也没有人看管,就找来切割的工人,让工人第二天去切割。第二天,王某将小王带到横着管子的田边路上,等来了工人之后,王某还去找来了一些装卸工。切割的大小都是严格按照王某说的,因为他之前收购过这种广告钢管来卖过。小王是负责看管工人切割、工人吃饭问题的,所以他一整天都在,切割一天快结束时,王某才过来。两人还联系了一辆拖拉机将钢管运到歌山的一个废品站里面卖掉了。时隔一天,他们继续去切割,还是小王看工人,给工人买饭,跟车……两人前前后后总共偷了5天左右,偷了大概5根钢管,而且都是白天干活,和工人们说的时候也是说王某是老板,他们并没有察觉,两人后来将这五根钢管卖得赃款4万余元。

  被王某叫来电焊的电焊工小李对侦查人员提供证言:那个男的和他们说这些桐体都是他们买来的,他的老板在义乌是有工地的。因为当时他们还找了很多工人来搬碎片,附近村里的老太婆来说这些铜管把他们菜压去要赔钱,小李和老太太说他们只是来打工的,让他去找那个外地男子,所以大家也都没有怀疑过,至于老板,大家都没有见过。工人的工资王某已都付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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