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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冒用他名的“神偷夫妇”
时间:2015-06-02  作者:金灵美  新闻来源:永康检察院 【字号: | |

  冒用路边捡的身份证人名,原本以为可以蒙混过关,最终还是逃不过火眼金睛的检察官,2015年5月14日,罗某、韩某涉嫌盗窃罪被永康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同月22日,罗某犯盗窃罪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韩某犯盗窃罪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夫妻”同心,偷盗无忧

  韩某和罗某都是贵州安顺人,两个人来永康有一段时间了。两人虽然一直没有去结婚登记,但早在2006年两人就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这些年“丈夫”罗某经历了很多事,遇到很多“挫折”,但韩某总是夫唱妇随,有商有量。

  罗某大白天经常出去“溜达”,“眼疾手快”的罗某总能在不经意间“捞到”宝贝。就说2014年9月5日这一天,罗某从早上4点到10点这短短的的几个小时就“捞到”了一个手机和一台笔记本。而前一天更是“夫妻”齐出动,由罗某爬进人家屋里,韩某在外望风接应,两人合作顺利,成功的“捞到”一台组装台式电脑。

  频繁的作案让韩某和罗某这对“神偷夫妇”进入警察的视野,没多久,韩某和罗某被警察逮了个正着。

  抓获归案,不露真名

  “你叫什么名字?”当办案民警把“夫妻俩”抓获后讯问到。

  “我叫赵某,我去偷了三次,偷了不少东西。”当罗某说出自己姓赵时,心虚的低下了头。

  “你好好想想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当民警再一次质问到时,罗某不停的扳弄着双手,小声的答到:“其实我叫罗某,今年43岁,是贵州安顺人,之前因为我被抓了好几次,还吸过毒做过牢,所以我觉得很丢脸,不敢说出我的真名。”

  那一边是“丈夫”磨磨唧唧不肯说出真名,这一边是“妻子”哭着闹着说自己没有偷东西,显然妻子的招数更高一筹。

  “你的基本情况?”民警问道。

  “我叫陈某,是贵州安顺人。”韩某理直气壮的说。

  “家里基本情况呢?”民警继续追问。

  当民警还没把问题说完,韩某就哭哭啼啼说自己命苦,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

  通过调取户籍证明等信息,发现贵州安顺却是确实存在陈某,就这样办案民警被韩某“高超”的演技蒙骗了。

  细微审查,发现真名

  案件很快移送到了检察院,当承办检察官提审韩某的时候,韩某还是故意重演:“我叫陈某,是贵州安顺人。”但是细心的检察官发现户籍信息上的照片明显不是韩某本人。

  “这个照片是你吗?”检察官指着户籍信息上的照片问道。

  “是我,我之前就是长这样的,因为觉得不好看,我特意去隆过鼻子的。”当听到检察官再一次质问到自己的身份的时候,韩某有些紧张了,急忙找了个借口搪塞。

  “那你的脸型呢?”检察官依依不饶。

  “这个。。。。。。”韩某一下想不到该怎么解释。在检察官细心的教导和耐心的讲解下,韩某终于承认了:“我并不认识陈某,这张身份证是我在路上偶然捡到的,因为我之前生活得太苦了,我想忘记那段不愉快的生活,刚好陈某的户籍地跟我又是一样的,所以我一直用陈某的身份生活,其实我的真实姓名叫韩某。”

  检察官点评:

  真假名的案件总算告一段落,从中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做事的光明磊落。生活中我们要全面的正视自己,积极阳光,不能自暴自弃,正如案件中的“夫妻”俩,因为不能正视自己之前的阴暗面,自暴自弃,继续走向犯罪道路。同时这个案件也给我们平时的工作树立一个榜样,每个细节都要认真审查,充分发挥好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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