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因无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无生活来源,竟砸坏他人三辆豪车准备长期吃牢饭。近日,永康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王某批准逮捕。
王某,今年35岁,重庆人,今年5月底来永康找工作,但屡屡受挫。6月1日,王某独自经过永康市西城街道某公司时,见该公司停车库停着多辆豪车,就从路边捡起一块大石头砸向其中一辆奔驰轿车,只见该车后挡风玻璃碎了一地。王某不慌不忙,重新捡起石头又砸向旁边的一辆保时捷轿车,该车同样难逃此劫。随后,王某又用钢筋砸坏另外一辆玛莎拉蒂轿车的油漆。直到该公司老板也即三辆车车主金某闻讯赶来,王某丝毫没有想逃跑的意思,镇定地坐在旁边石墩上等候。
王某果断承认自己的“大作为”后,“如愿”等来了民警。问及砸车原因时,王某供述“我到永康几天了也找不到工作,实在没有办法了,又不能去偷去抢,砸东西的话进去拘留所吃饭问题就解决了”。
王某是有饭吃了,可是金某却倒了大霉。三辆好好的车,无缘无故被砸,所有损失都还得自己承担。
经鉴定,车辆损失价值达27097元。根据我国《刑法》第275条规定,王某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