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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机智表姐用心良苦,智诱毒贩纷纷落网
时间:2015-07-27  作者:施欣欣  新闻来源:永康市检察院 【字号: | |

  表弟为购买毒品向表姐借钱,表姐巧使计,反助警方将毒贩抓获。7月22日,邓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永康市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7月23日,郑某及其妻子汪某也被提起公诉。

  “小常”和“小海”都是贵州人,三十来岁,文化程度不高,无业且都是吸毒人员。两人经常因为毒瘾发作没钱购买,而多次向表姐“阿珍”借钱。2014年11月4日,当小常二人再次向阿珍借钱时,阿珍起了疑心。看他们气色不对劲,阿珍关心地问道:“你们花钱怎么这么快的?经常找我借钱,你们拿这些钱到底去干嘛的?”一开始,两人支支吾吾,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你们不告诉我的话,我是不会把钱给你们的!”

  在阿珍的逼问下,小常二人无奈地承认了其吸毒的事实。阿珍心知,要想真正帮助表弟戒掉毒瘾,只有把贩毒人员抓起来才行。忽然,她心生一计:“借钱给你们可以,但是你要带我一起去,告诉那个卖的人我也是吸毒的。”小常没办法只得答应了。

  随后,小常二人便联系邓某约好时间地点,然后带着阿珍一起前去购买毒品。到了约定地点,小常等人看见一辆红色轿车,便走了过去。红色轿车里的人也很知趣,很快将驾驶座侧车窗玻璃摇了下来,车里的人正是毒品卖家邓某。邓某从车里递出一包用塑料膜包装好的东西,小常接了过去后,给了邓某100元钱,并随口告知邓某“阿珍也是买毒品的”。为此,邓某并未起疑心,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随后就驾车离开了。阿珍也乘机记下了邓某的样貌特征及联系方式。

  次日,阿珍就果断采取行动,借口要吃“独食”,和邓某约好在“老地方”交易,并机智地向芝英派出所的民警如实反映了情况。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抓捕行动,在交易毒品时将邓某一举抓获。据调查,邓某来自贵州,曾有吸毒史。在人证物证俱在的情况下,邓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自己的上家郑某及其妻子汪某。

  2014年11月5日,芝英派出所民警根据邓某的供述,顺势抓获了郑某及汪某,并在其家中缴获了剩余的毒品。在铁证面前,郑某和汪某承认了其贩毒的犯罪事实。

  检察官说法:阿珍的做法无疑是机智的。她没有选择纵容包庇亲属,而是选择了一种理智的方法,真正意义上帮助自己的表弟戒掉毒瘾,也为社会除掉了一个危害。只有每个人都尽到自己作为公民的责任,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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