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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浙江打工工资高,一缅甸男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时间:2015-07-30  作者:张代磊  新闻来源:义乌市检察院 【字号: | |

  以到中国浙江义乌打工工资较高,每月有三千元人民币为由,缅甸人岩忠(音)在缅甸招揽人后走路至中缅交界的河边,并乘竹筏非法入境我国,然后将人带至义乌打工。近日,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岩忠被义乌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经审查查明,2015年3月份,曾在义乌苏溪某袜厂工作的云南人岩某因该厂里招工困难,缺少人手,其便告知其老板蒋某,如果需要人,他可以带些人过来。蒋某便与岩某商定,每介绍一人进厂做工满一年给予1500—2000元人民币的介绍费。随后,岩某通过QQ联系了缅甸人岩忠,称浙江义乌有份做袜子的活,工资较高,每月有三千块钱人民币,如果其愿意过来的话,可以多叫几个人一起。岩忠听后表示同意。

  岩忠在村里经过询问,共有六人愿意随其一起来义乌打工。3月24日,岩忠带领六人徒步来到中缅交界的河边,并乘坐竹筏非法入境我国。随后,岩忠打电话给岩某,双方约定在孟连县碰头。之后,岩某给了岩忠7000块钱作为路费,让其先包车将人带至昆明,然后再乘坐事先联系好的长途汽车从昆明至义乌。在义乌高速路口或者宾王客运站,再由蒋某将岩忠等人接至其经营的袜厂内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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