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夫妻感情稳定,准备在永康拼生活,谁料花花世界,选择太多,最终导致婚姻破裂。想着感情创伤唯有酒能解愁,却没顾到酒后驾车违法犯罪。2015年9月15日,黄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30来岁的黄某是一个干劲十足的贵州小伙,前段时间带着妻子来永康打拼。刚开始,夫妻俩的感情生活十分和睦。两人一起工作,共同攒钱,憧憬着以后回家盖幢像样的房子。谁也没料到,美好的愿望才构建,夫妻俩就面临着分和的选择。
原来妻子上班的时候接触到了微信,有时无聊就会“摇一摇”,这一摇就一发不可收拾,经常到了半夜还不睡觉。黄某平时上班辛苦,有时半夜回来看见妻子还捧着手机傻呵呵的笑,心里难免有疙瘩,为此夫妻俩经常吵架。有时候黄某越想越生气,就干脆通宵不回家。时间一久,夫妻间的隔阂也变得越来越大。终于,妻子忍不住了,坚定地表示:“咱们离婚吧!”拗不过妻子,也对这种生活感到疲倦的黄某最终也接受了这个完全不在自己预料之内的结果。
2015年9月8日,这是黄某与妻子离婚的日子。黄某请了一天的假,大中午就开始喝闷酒,白的、啤的,来者不拒,然后在车上晕乎乎地睡着了。到了晚上,黄某头还是晕晕的,但是觉得应该回家看看,于是发动了车子,谁料还没开出多远就被执勤的交警查获了。经检验,黄某100毫升的血液中乙醇含量竟然有150多毫克。第二天黄某就被永康公安局刑事拘留了。
“我那天离婚,心里一下还接受不了,所以大中午跑去喝了很多酒。现在好了,家也没了,自由也没了,真是不知道这一醉是解千愁还是愁更愁!”黄某深深叹了一口气。
检察官点评:
黄某的经历确实让人感到同情,但是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千万别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