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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十八少年夜半潜入金店行窃
时间:2015-11-03  作者:彭文芳  新闻来源:浦江县检察院 【字号: | |

                              浦江一男子盗窃价值20余万元黄金首饰被逮捕

  爬上楼顶,掀开瓦片,潜入金店,窃得价值近20余万元黄金首饰后前往东莞销赃,11月2日,浦江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代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刚满18周岁的贵州小伙子代某在浦江某乡镇打工,由于没有特殊技能,加上好逸恶劳,生活十分拮据,看到别人出手阔绰,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发笔大财。偶尔一个机会,他发现镇上有家黄金首饰店晚上没有人看守,“如果能够到店内搞点金器,那可值不少钱啊!”代某开始动起了歪脑筋。随后代某就开始到金店附近观察,发现二楼屋顶是瓦片盖的,代某这下找到突破口了。

  9月12日凌晨1点左右,在夜幕的掩护下,代某骑上助力车到金店门口,爬上金店二楼楼顶,轻手轻脚地掀掉瓦片,在天花板上开了一个洞,之后纵身一跃进入金店。代某首先对店内环境进行了一番探察,找到金店出口的门,并挪走了店主为防贼顶在门上的木头,为自己逃跑找好出路,在发现店内有监控后立即关掉,很快他就找到了放黄金首饰的柜子钥匙,打开柜子盗走10余条黄金项链和10余只黄金戒指及耳环等物。

  揣着价值近20余万元的黄金首饰,代某走出店门骑车扬长而去,几天后又窜至东莞销赃,并将赃款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打算坐享其成,好好潇洒一番。谁知法网已慢慢向其收拢,在接到受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于10月21日在东莞某长途汽车站将代某抓获归案。

  检察官提醒:时至年底,又到了窃贼猖獗的时节,大家要提高警惕意识,做好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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