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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没钱就偷朋友手机?!”这逻辑可闯祸了
时间:2015-11-30  作者:陈璐璐 徐慧贞  新闻来源:永康检察院 【字号: | |

  “因为我没有钱用了,找他借钱又不肯借,就想偷了他的手机换钱用了。”涉嫌盗窃的小丰在面对检察官提审时如实回答。日前,该案已被永康市检察院送至市法院提起公诉。但是对于嫌疑人小丰的逻辑,笔者仍表示无法认同。没钱用就偷朋友手机,这还有理啦?

  事情还得从今年7月14日说起。公安接到一个这样的报案电话:“是派出所吗?我要报警,我被偷了一只苹果手机,我知道是谁偷的。”民警接到电话后例行前往进行调查取证,结果还真如报案人所说的,他所谓的一个朋友小丰有重大作案嫌疑,因其手机被偷那天就只有小丰一人来过,小丰走后手机就不见了。报案人小明一开始就认为是小丰拿的,随即就与其联系过,但小丰并不承认。之后,小明给他发微信:“手机没有的那天就你一个人来过,我同住的小兴可以作证的,你快点把手机还给我。”小丰这才回了句说:“我过几天会过来找你的。”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一直催促小丰还手机的小明仍然等不到小丰前来还手机,担心小丰已经把手机卖了,小明最后还是决定报警,并远程锁了苹果手机。

  小丰迅速归案,并承认手机是自己拿的。当询问手机在哪时,小丰说:“被我当掉了,换了2500元钱,是当给我一个朋友的,我实在没有钱了,找小明借钱又不肯,我只好拿了他的手机。”面对这样的解释,陈检察官无奈的规劝道:“再没有钱也不可以触犯法律,更何况你已经是有两次前科的人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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