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康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一辆自行车车主当场被撞成重伤。不幸中的万幸,有人路过看到,好心报了警,将老人送到了医院。可没成想,警方调查后发现,这个好心的男子就是肇事者。12月29日,该肇事者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永康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9月14日晚上7点04分许,永康市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报警人余某称,有个骑自行车的老人家摔倒在马路上,他正好路过事故发生地,于是好心报警。
接警后,永康市交警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初步勘察,老人家的自行车已被扶正,现场未发现任何撞击痕迹。事故现场还停着报警人余某的蓝色三轮摩托车。
“我看老人家一个人躺在路中央,挺可怜的,于是我就报警了。”余某向民警一再强调。
老人被送到医院后,经检查,伤者脑挫裂伤,颅内出血,伤者已意识模糊,处于昏迷状态。
“我父亲平时身体都很好,而且自行车骑了几十年了,怎么可能摔得这么重?”家属伤心之余,感到十分不解。
当晚,办案民警重新赶往事故现场,再次仔细勘察后,终于在自行车右侧把手上发现了一小处不属于自行车所有的蓝色车漆。
“报警人有问题!”办案民警分析,并再次联系了报警人余某,让其到事故现场了解情况。
面对民警的询问,余某坚称自己是做好事才报的警。
民警认为此事一定有蹊跷,于是对余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进行了检验。果然,在该三轮摩托的左前档有一处碰撞伤,且高度与老人的自行车吻合。
在证据面前,余某终于如实向警方供述了事发经过。原来,余某是江西人,来永康打工还没几个月。当天上完班后,想着路上空旷,便开着三轮摩托车一路逆向行驶抄近道回家。途径事发路段时,刚好在揉眼睛,没有发现老人正向行驶的自行车,直直就撞了上去。因为事发时没有行人,事发路段也没有监控,余某抱着侥幸心理将真相隐瞒了下来。
经事故认定,余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