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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贩卖毒品竟是为了报复?说谎!
时间:2016-04-15  作者:金灵美 王笑珍  新闻来源:永康市检察院 【字号: | |

  贩卖毒品当场被抓获,点头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法庭上他竟编造了“报复上家”这样电视剧里的情节。2016年4月6日,吉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80后的吉某来自云南,早在十几年前,吉某就已经来了永康,10年因抢夺罪蹲了4年牢,出狱没多久因贩卖毒品罪被判了4年,2012年12月,吉某才恢复了自由身。

  2015年8月份,吉某又回到了永康,起先是在车站卖车票,没两个月就成了无业游民,于是又开始了自己的老行当“卖毒品”。2015年10月份,吉某前前后后卖了三次毒品给朋友,赚了点钱维持生计。记得最后一次是2015年11月1日,吉某刚交完货,收到的钱还没在口袋捂热,就被民警逮了个正着。到案后的吉某对于自己贩卖毒品的事实一一承认,但是在法庭上,“懂法”的吉某认识到自己之前已经因为贩卖毒品被判刑,这次又贩毒是法律规定中的特殊累犯,要从重处罚,于是含泪说出了憋在心里的“委屈”。

  “几年前,我因为贩卖毒品被判了四年,从牢房里面出来后我就想找到上家,也就是大毒枭,将他们都绳之于法。于是我就重新开始贩卖了毒品,我跟给我货的人说让他们介绍上家给我,但是他们因为我拿货数量不多就没有同意,我就想多卖点,就能直接接触到上家了,到时候我就去举报,让他们都去坐牢,这样我自己坐牢也就值了。没想到,上家还没联系到,自己又进牢房了。”吉某对着话筒,一脸的“正义凌然”。

  检察官点评:作为一个人,首先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其次要学会用正确的价值观去判断行为的对与错,最后学会知错就改,学会重新出发。正如案例中的吉某,希望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正视自己的错误,努力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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