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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和大货车拼前大灯 结果撞死了人
时间:2016-04-25  作者:范宝华 骆思慧  新闻来源:兰溪市检察院 【字号: | |

  但凡夜间开车的人都会遇到过对向车道强光刺眼的情况,通常一般人都会选择因看不清道路情况而减速慢行,但也有人偏偏不吃这一套,甚至赌气要用小汽车的灯光与大货车去拼光亮,其结果当然不会有什么好结果。近日,因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兰溪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1994年12月出生的湖南隆回县人郭某,18岁那年从技校毕业后就在老家开了一个网络工作室,不过生意并不成功,于是他去了上海一家服饰公司上班,但最终觉得不是自己想要的,于是在2015年来到金华,创办了属于自己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期间学会了汽车驾驶,之后买来了一辆二手小轿车作为自己的代步工具。

  2016年4月1日,郭某到千岛湖朋友那里玩,晚上就驾驶这辆小轿车返回金华。22时40分左右,车子行驶到330国道兰溪市永昌街道满塘岗村路段时,迎面遇到一辆开着远光灯的大货车。一时间郭某看不清前方道路的情况,但为了尽快赶路,郭某虽然心有怨气,除了不停地快速变换着自己车灯,以提醒大货车司机外,他仍然保持着正常行驶的速度。可是就算郭某怎么改变灯光,大货车始终也没换成近光灯,而郭某的心情也从最初平静的提醒,演变成了路怒的行为,他也要用自己的车灯闪晕这个不变灯光的司机,就算闪不晕他,也不能让他太舒服。然而当他把注意力转移到了灯光上时,却忽略了对路面情况的观察。就在两车快速交汇的瞬间,郭某突然发现在自己车头前方几十公分的地方有辆与自己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还没来得及让他采取措施,小轿车就撞到了电动自行车的尾部,等他反应过来马上踩刹车将车子停住时,一切都已晚了。电动自行车已死死地卡在了他的车头部位,而骑车的妇女则被甩在了旁边的非机动道内,已经没有了知觉。郭某马上掏出手机拨打了110报警,尽管随后赶来的120救护车很快将那名妇女送到医院救治,仍没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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