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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入户盗窃纯属报复
时间:2016-06-07  作者:金灵美  新闻来源:永康市检察院 【字号: | |

  敬酒不领情?瞧不起我!于是拿起钳子入户盗窃以泄内心愤慨。6月6日,申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永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刚出头的云南小伙来永康已经有段日子了,在厂里上班的他勤劳、肯吃苦,人缘也不错,经常和工友们在一起聚餐。今年2月底的一天,几个工友又聚到一起,期间喝酒聊天,不亦乐乎。

  “老王,我敬你。”申某朝着对面坐着的老王,端起酒杯。可是不知是喝多了还是想事情出神,对于申某的热情,老王毫不领情,自顾自地夹菜。这下,年轻的申某立马就来气了,心里嘀咕:“这是瞧不起我咯,我让你好看!”

  申某为这事久久不能平静,于是掐着老王上班的点,拿起老虎钳就往老王住所跑。撬锁、开门、翻东西,申某拿了一个手机和8百多元钱,这下才算是解气了,接着回到自己厂里若无其事地干起活来。

  而这头,回到家看见被翻得乱七八糟的房间的老王则是立马报了警。随后,警察对盗窃现场进行了勘察并提取了指纹。

  感觉完美报复了老王的申某心安理得的花着老王的钱,可偶然机会听说老王被盗的手机里面存着亲戚交通事故的资料,心生可怜的申某又找了个借口把手机还了回去。

  没过几天,指纹鉴定结果出来了,申某也乖乖就犯了:“我跟他没怨没仇,就是那天晚上吃饭给他敬酒,他不领情,我就觉得是他看不起我,我就想报复一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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