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喝酒且对酒后驾车乐此不疲,两次因酒后驾车“进宫”后,依旧不知悔改。6月6日,吕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千元。
70后的吕某来自贵州,早在几年前就在永康工作了,还买了一辆摩托车作为代步工具。吕某平时还算是个挺上进的人,但是这人一喝起酒来就没完没了,隔三差五的就要喝到烂醉如泥。而且喝酒后的吕某总是特别的“自信”,每次都要开着自己的摩托车回宿舍,为此2013年因为醉酒驾车“进过两次宫”,驾驶证也被吊销了。
消停了几年后的吕某又“重出江湖”了。今年5月30日早上,吕某不知为什么就是突然很想喝酒,于是在出租房附近的小店买了一瓶白酒,咕噜噜的一会儿及下肚了。喝完酒后的吕某神经异常的兴奋,骑上自己的摩托车就往金华方向开去。骑了没多久,吕某看见前面路上略有些拥堵,下车上前发现是一起车辆事故。吕某觉得自己正好可以休息一下,随即躺倒在地。
有好心的村民看到路边有人躺着,就打电话报了警。到达现场的警察只见吕某一人醉躺在路边,遂提议将其送回家。没想到吕某果断拒绝了,执意要自己回去。民警见状只能善意提醒,让其酒醒后再回家,吕某连连点头表示答应。可还没等民警开出多远,吕某就找到自己不远处的车,驾车追了上来,并超车开到警车前方。但没多远,吕某就连人带车摔倒在了马路中间。
经抽血检测,吕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318mg/100ml,已经涉嫌醉酒驾车。
“我一喝酒脑子就犯糊,我保证以后少喝酒,喝酒后保证不开车了。”庭上的吕某听着自己两次醉酒驾车的前科,目光坚定的作了承诺。
检察官提醒:端午节将至,请大家遵守交通规则。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