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永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一贵州小伙子卢某入室抢劫85元钱后被抓获,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其正式逮捕。检察官表示,因入户抢劫的起刑点高,卢某可能面临10年以上的严厉刑罚。
今年2月,卢某刚到永康来找工作,因一直未能找到工作,便暂时在网吧居住。这天,卢某身上的钱都花完,无奈只能从网吧出来。正闲逛着盘算去哪里先弄点钱,就看见一年轻女子小方独自走在路上。卢某顿时心生一计,悄悄尾随小方到了某出租楼一楼的小方家。
天色尚早,看看时间父母也快回来了,小方就没锁门,径直走到厨房准备晚饭。趁此机会,卢某偷偷走到小方身后,用路边捡来的砖头将小方头部砸伤后,抢走小方装有现金85元的手提包后逃走。
小方见犯罪嫌疑人离开后,才哆哆嗦嗦地给母亲打了电话,并报了警。警察到达现场后,根据遗留线索和视频监控锁定卢某并迅速将其抓获。
据承办检察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入户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情形,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犯罪嫌疑人卢某的犯罪所得虽然仅有85元,但仍会面临10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