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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95后小伙怒烧厂房致千万元损失
时间:2017-04-21  作者:胡济邦 刘竹锐  新闻来源:永康市检察院 【字号: | |

  被公司开除,被克扣工资,外出打工者可能会遭遇此类事情。有的人选择忍气吞声,有的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来自贵州的95后小伙岳江却选择用激进的方式发泄心中的不满,一桶汽油、一把打火机,不仅烧毁了三家公司的厂房,也烧毁了自己的人生。

  原来,今年21岁的小伙岳江在浙江永康市经济开发区的一家工贸公司上班,每月工资2600元。仅仅工作了十天,车间厂长发现岳江在上班时间戴着耳机玩手机,并予以多次口头警告,但岳江仍我行我素。该公司遂发布了岳江不服从公司管理、不接受任务安排决定开除,并扣除500元钱工资的通告。

  岳江看到通告后对公司扣除其工资的决定不服,到公司老板办公室理论。在协商未果后,岳江便拿起车间里汽油桶将汽油泼在堆满纸箱的包装车间的地上。

  “倒完汽油后,我就蹲在地上,手上拿着打火机,问厂长要不要叫老板过来。厂长跟我说如果厂里的人都像我这样干几天就走,就要拿工资的话肯定不行的。我当时听了越想越气,就用打火机点燃地上的汽油,火一下子就着起来了”

  ……最后,熊熊大火不仅烧毁了公司的厂房、设备和产品,还烧毁了相邻另外两家公司的厂房,过火面积上万平方米,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以上。2017年4月,永康市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对犯罪嫌疑人岳江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都说“冲动是魔鬼”,显然不是夸张的说辞。原本是美好的花样年华,仅仅因为几百元钱的工资纠纷酿成惨案。本来可以双方好好协商,各退一步,使事情得到圆满解决。可岳江却因一时冲动点燃了汽油,大火烧毁的不仅仅是价值上千万的厂房设备,更是岳某充满无限可能的人生期望。而受害公司也因未妥善处理与员工之间的关系,蒙受了巨大财产损失。“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宽容、忍让才是最高的生活智慧。

  法律导读:刑法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显然,面临岳江的将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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