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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假冒网红品牌杯,姐弟二人均被捕
时间:2017-05-14  作者:刘竹锐  新闻来源:永康市检察院 【字号: | |

  近两年来,一款由北京五十五度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研发、设计、生产的名叫“55°杯”的快速变温水杯在网络上悄然走红,100℃的开水倒入杯中,摇一摇(约1分钟),快速降温至人体可饮用的55℃左右温水,这种强大的功能使其迅速成为各大电商的新宠。与此同时,一些水杯生产厂家也嗅到了这种“商机”,用劣质原材料生产假冒的“55°杯”,并以低廉的价格进行批发销售,追求薄利多销。

  彭恩涛来自安徽,才三十出头的年纪,却已在永康办杯具厂多年。去年12月,彭恩涛在未经北京五十五度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开始在其注册的恩信杯业公司内生产假冒的“55°杯”。

  “看到别人都做,我想我也可以做。我的想法也很简单,图个比打工多赚一点就行了”。

  为此,彭恩涛还聘请其姐姐彭恩芳负责管理杯子的装配和包装,以及进货、发货等工作。“杯子的内胆是自己生产的,外面的塑料件都是外面进货的,和一些小配件也是从外面进货的,还有杯子的包装盒子也是从外面进货的,杯子的塑料外壳上的55°的标志是自己印的。一天能生产四、五千个。”

  从外观上看,恩信杯业生产的“55°杯”与北京五十五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55°杯”相比,除做工较粗糙、质感较差之外,其他并无区别。外包装彩盒更是与正版如出一辙,上面显示的生产商、厂址、规格、材料等信息均按照正版一一复制。正版“55°杯”的降温层是申请过实用新型专利的,彭恩涛生产的假冒“55°杯”只是简单地在杯子的两层内胆之间注入了自来水。正版“55°杯”内胆采用的是优质的304食品级不锈钢,而假冒“55°杯”采用的是价格低廉的201不锈钢,这种不锈钢一般不用于生产餐具。

  “成本大概是5.6元左右,批发价最低卖5.8元,最高也只有6元”。截至2017年3月30日被查获,恩信杯业共计生产、销售“55°杯”36万余个,销售金额达200万余元。

  2017年5月5日,永康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将彭恩涛、彭恩芳批准逮捕。

  法律导读: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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